为积极鼓励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及落后产能工业企业退出,自2007年发布《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京工促发〔2007〕123)以来,每年拿出数千万元资金对按期合格退出的企业进行奖励。截至今年底,退出的“三高”企业将达到184家,其中自觉退出的83家“三高”企业获得政府财政奖励总计9580万元。
“以奖代补”政策引导“三高”企业退出,节能减排取得显著的成效。以2009年以前退出的144家“三高”企业为例,北京每年因此减少能耗25.17万吨标准煤,相当于40万人一年的生活能耗;减少水耗836.85万立方米,相当于4个昆明湖的储水量。此外,全市每年还因此减少废水排放579.55万立方米,减少废气排放15.07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16.64万吨。
“三高”企业退出后,有的通过产业升级,从制造业的低端迈向高端,生产经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的利用原有厂房,引入新的设备,从事乐器制造等都市工业;也有的转产为第三产业获得新生。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升级,首都“绿色北京”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生产发展外部条件将更加严格,“三高”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动员现存的“三高”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在“以奖代补”政策的引导下尽快退出,转换新的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