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0]14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涉及淘汰落后产能(水泥202万吨)的1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上述企业于2010年9月底前关停。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202万吨水泥企业名单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