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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7  来源:   【字体:   下载  打印
 

京经信委发〔201070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工业节水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节水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工业节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单位工业增加值降低30%约束性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

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取水指导指标》的规定,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

三、加强再生水和雨水的使用力度

已建成的工业园区要加大扩大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力度,提高再生水和雨水使用量。企业要积极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规模以上的企业要建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四、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设备

要大力推广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重点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要积极推进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的回用。

五、加强企业节水基础管理

要强化企业节水的主体意识,把节水工作自觉的贯彻于企业管理、生产的全过程。要通过加强管理、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企业节水潜力和用水效率。要按照国家《重点行业取水指标》要求,对取水不达标的企业,严格管理,督促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用水达标。

六、加强宣传交流,推广节水典型经验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业企业节水的典型经验,特别是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经验,并通过宣传交流的方式,推广典型经验。

 

 

 

  

 

 

           年五月二十五日

 


工信部节[2010]2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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