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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10  来源:   【字体:   下载  打印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

科技重大专项有关文件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013

 

 

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09360)和“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的通知》(数控专项办函〔201001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积极做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北京市实施组织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课题申报受理时限。为完成专项课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各课题申报单位应在每批次课题申报截至日(申报文件报送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的截至时间)的5个工作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建立课题实施进展季度(年报)报送制度。对已立项的课题,按照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要求,课题责任单位应于每季度后的5 (45751012) 内报送所承担课题的进展情况。每年18日前报送上年度课题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附件:1.《关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申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度课题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联系人:装备产业处  苏铁军、王 德)

(联系电话:8523598485235980

 

 


关于转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有关文件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0]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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