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我委会同市发改委等八部门组成的退出“三高”企业联合验收小组,对延庆县、密云县、通州区、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三高”企业退出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目前共有9家企业具备奖励条件。依据《关于鼓励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通过验收的企业予以奖励,奖励总金额700万元,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见下表。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从本公示下发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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